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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潮作速 回轮匆匆

来源: 2022-03-02 10:54

闽台水客,1945年前乘风破浪的信使

文/《台海》杂志记者 刘舒萍

今天,要托汇、兑款,可以到银行;要寄钱寄物,可以上邮局,十分方便。但你可知,从前在没有银行和邮局的时代,人们寄钱寄物,靠的是水客?这里的“水客”,不是唐代李白《送崔氏昆季之金陵》一诗中的“水客弄归棹,云帆卷轻霜”,不是指船夫和渔夫;更不是指走私行业,即将沿海地区的走私活动称为走水,走私者称为水客;而是指以水上交通为主的时代,以替人带钱、带信、带物以赚取酬金为生的人。

水客这一行,常见于侨批业,台批业次之。那时,华人远渡重洋,要么下南洋,要么移台湾,居住地与故乡没有通邮,尤其是出洋的人,更没有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之联系,如果想要寄血汗钱和家书回家,只得委托熟人或返乡亲友。托带者与被托带者多为熟客,乡音相同,彼此信得过。随着寄送银信的需求越来越大,渐渐地,水客衍生为一种职业,负责捎信、带物、送钱、报平安,有的还代写书信、代传口信、通报两地亲人现状。随着信用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有些水客和商人有了较多的资本,渐渐成为水客中的“客头”,开始设立店号,经营起民间寄递信物和款项的业务。

 


早在清朝中叶,厦门就已成为朝廷向台湾府递送公文的重要联络点。在那个通信业极其不发达的年代,一批批水客从这里出发,往返两岸。图为20世纪初的厦门码头。


递送迅速,水客组织健全完备

闽台航渡早已有之,明中晚期更盛,闽南人大规模入台,乾隆初年,台湾的汉人居民已由原来的3万余人增加到45万多。台湾有句俗话:“唐山过台湾,心肝结归丸。”这句话道尽了早期从大陆沿岸移民到台湾面对黑水沟的恐惧,这段路程充满着无法预期的变数,往往被人视为畏途,因此当时的人们不可能频繁往来两岸,书信也成了两岸同胞联系的最好渠道与慰藉。

清康熙二十四年(1635年),厦门与鹿耳门间已经开设有单口对渡口岸,随着过台湾的增多,人员交往的频繁以及台湾的渐次开发,清廷逐渐允许多口通商,闽台对渡口岸的开通,为闽台批信往来提供了便利。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台湾归入清朝版图,清政府在台湾设置一府三县,隶属于福建省,根据相关规定,往台的公文由厦门转递。这也是为什么在清代两岸往来的信件上常可见厦门当地的戳记。不过,由于当时官方系统不收寄民间通信,民间建立起一套完备的批信递送的水客组织。以带批信为主的职业水客,所带批信较多,为便于查询,自备账本,对托带的批款,逐笔编号登记,批信上留下编号及水客名称。

通过一封清道光年间从台湾寄回南靖的信函,得以窥见那个年代水客组织的痕迹。这封书信只有一页纸,长46厘米,宽25厘米,讲述了南靖人在台购置田产、托人管理、寄租谷银回内地等事情。信函还交代写信地址为“大瓦厝”,即闽南人对红砖白墙“红砖厝”的通俗叫法。该封信函是2009年,南靖县档案馆在调查客家土楼文化时,在土楼一户刘氏人家中发现的。“这是目前发现的最早的台批原件。这封批信通过水客递送,采用了严格的批信形式递送,折起来密封。批信全文内外一共盖有十个印章,这说明‘水客’组织建立一套寄发与接信严密递送格式。”福建省闽南文化研究会副会长涂志伟如是说。近年来,涂志伟投身闽台批信研究,涂志伟表示,闽台批信是承托两岸同胞家族亲缘的重要载体,更是研究两岸家族史移民史、民俗民风的重要史料。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所资料室曾收藏有多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高浦社区家族闽台两地来往的书信,其中,厦门高浦宗兄克立写给在台湾清江贤弟的信,是—封催款信。克立要求清江收到信之后将所欠的“龙银二十九元五钱九分六毫”,如数付来,时间要求很紧迫。“克立于八月九日从厦门写批信,要求台湾清江于中秋即八月十五日前要将所欠钱款从台湾寄回到厦门,即仅有6日时间,包括闽台之间来回。这可见当时闽台间的批信畅通,递送迅速,这说明当时水客组织健全完备。”涂志伟分析道。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陈孔立教授曾在《清代台海两岸航行时间》一文中,探讨过两岸航行需要多少时间。根据文献及档案史料的具体记载,陈孔立认为在顺风的情况下,从厦门到澎湖“一日有余乃至”,中午或傍晚出发,第二天早晨便可望见澎湖,但为了避免夜间抵达鹿耳门难以进港,还需要在澎湖等候;而从台湾往厦门一般是黎明从鹿耳门放洋,午后到达澎湖,从澎湖到厦门,则是黄昏出发,第二天早晨可以望见内地的山影。陈孔立以道光前后为界,通过一些实例,考察前期、后期两岸航行实际需要的时间,得出结论:清代前期处于木帆船时代,一般需要4-5天,清代后期有了轮船之后,时间缩短了,一般要2-3天,快则17-18小时。如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在厦门的克立会要求在台湾的清江6日之内还清欠款。

 


清朝时期,大小民信局达数千家,相互联营。图为负责送信的邮差



01>02>1920年晋江东石塘东村许祖京寄台北大稻埕许桂芬家书,信封落款为塘东蔡椷并盖有私章。背面上封口处有:香港乾德造。封背用苏州码写着“信成、付351、6”字样以及水批帮号2422帮。



日据台湾时期,台湾与祖国依然有信件往来。图为当时穿着中国传统服饰的台湾家庭。图/中国闽台缘博物馆


1945年后,逐渐淡出历史舞台

而从克立写给在台湾金沧族弟的另一封催款信,可以推测克立可能在从事水客行业。

信是这样写的:“尚欠龙银五十三圆四。见草望即如数付来,助愚之力,则情无不知感。……再者该款望随潮作速付来相助,如在淡逢有水客可付更妙,不然愚按就厦口台湾银行去淡勾支,抑或如何?作速来晓,切切!”涂志伟分析认为,“淡”,指的是“淡水”; “厦”,指的是“厦门”,而克立可能也是在从事水客行业。“随潮作速”说明闽台间批信递送畅通迅速,水客组织健全完备,“说明闽台银信递送方式有多种,一是随闽台间的轮渡船寄送,如‘回轮匆匆’‘随潮作速’;二是在台北淡水的水客递送,这是最便捷快速安全之途径;三是厦门口台湾银行去淡勾支;四是由闽南的民信局递送。说明闽台两地有许多批信递送渠道,有托人递送,也有水客组织,也通过轮船或银行进行钱款往来。

涂志伟关于闽台银信递送方式的分析,亦可从相关文献资料中得到佐证。1981年在台北出版的《中华邮政史·台湾编》一书中也有相关记载:光绪初年(1875年)台北己有全泰盛、协兴昌、福兴康等民信局,以后又在台南开设分号。信件资费寄漳州20文,厦门30文,汕头40文,福州和广东、香港50文,上海100文,天津和北京 200文。外寄的邮件主要由厦门、宁波、上海等口岸转递。

当时,两岸的通信只能通过水路,台湾海峡又风浪凶险,一般地说,春天常有大风,不宜航行。阴历四、五月,风暴较轻,船行甚稳,但行速较慢。六、七月常有飓风。八月白露以后,船行迅速。九月连续大风,几乎无法航行。十月小春,天气晴暖,风波恬和,便于航行。十一、十二月,时常有风,但可乘风隙往来两岸。由此推测,一年中,最受闽台水客喜欢的季节应该是在四、五、八、十月。但也不可一概而论。

记者翻阅众多史料,遗憾未能找到有关闽台水客的业务回报,亦未找到对此有研究的相关学者。不过,若参照同一时期侨批业的水客,大体可以知道,水客有着丰厚的回报。首先是佣金,早期的水客佣金是不固定的,由侨眷酌情自由给多少;到后来就有一定的比例,大约是10%左右。应该说这一比例是比较高的。除此之外,水客还可以利用间歇资金做生意。往往许多水客借此获取丰厚的利润,并以此发家。正因为水客有如此丰厚的回报,所以吸引许多人从事这一行业。天一总局创始人郭有品便是个中的典型代表,从水客做到客头,而后发展为民间邮局,天一总局在中国邮政发展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2006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日据台湾时期,台湾与祖国大陆的信件往来,水客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从一封1920年晋江寄台北的家书中窥见一斑。这封信由漳州南山书院乡土文化研究会会长林南中所收藏,系晋江东石塘东村的许祖京寄给台北大稻埕的许桂芬,信封落款为“塘东蔡”并盖有私章。背面上封口处有:香港乾德造。封背有“信成、付351、6”字样以及水批帮号2422帮。由此可见,日据台湾时期,行走于闽台间的水客依然活跃着。对此,林南中表示,清政府与日本签订了《马关条约》后,台湾被割让给日本,此时期两地之间有官方邮政及民间水客两种邮递方式。1945年之后就鲜少见到有关闽台水客身影的凭证。

随着官方邮政的逐步发展,水客逐渐淡出历史舞台,从它的产生到退出历史舞台,虽然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这一时期中,水客在沟通两岸同胞的联系方面实在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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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通邮大事记

编者按:闽台水客,只是这条通邮路上的一个小小群像,数百年前,从“这头”到“那头”的邮路更多是以官方为主,民间为辅。

早在清朝中叶,厦门就已经成为了朝廷向台湾府递送公文的重要联络点,伫立在鹭江道海后路58号的厦门一等邮局便是见证。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清政府正式开办大清邮政,一年后,厦门邮政成立,时称“大清厦门邮政局”,设厦门邮界总局。1897年2月2日,也就是清光绪二十三年的正月初一,厦门邮政总局正式对外营业。它是中国最早对外营业的邮局之一,不仅受理了中国第一单邮政业务,还盖下了第一个官方邮政日戳。

当时官方的驿递,分为两个邮程,一是台湾跨海到福建,这条台湾到福州途经厦门的传递路线,一直沿用到日本占据台湾为止;二是由福建再送往其他地方。清政府在台南和厦门各设一名“提塘”,负责往来公文的收发,后来为了强化通信效能,在两名提塘外,又各增加了四名专差协助。咸丰十年(1860年)《北京条约》签订后,五口通商,台湾的淡水、安平、打狗等地设立海关,台湾和大陆往来的海关文件都由厦门海关转递。到了民国时期,两岸民间的通信往来也因厦门邮政业的繁荣而逐渐热络起来。厦门一等邮局还拥有专属轮船运载邮件。

直到民国初年,台湾与大陆的通信,仍偏向于东南沿海省份,但还是出现了一些与海南岛、山西大同等地区的书信往来。台大教授何辉庆透过信封上小小的邮戳发现,日据时期,台湾与海南的通信路。这是一封1930年从海南琼州(海口)一家洋行发往台北的信函,通过信封上的邮戳看出,该信件是从海南琼州寄到台北,途中经过广东汕头、台湾基隆两地,才能到达台北。信件于5月19日发出,5月23日经过汕头,5月28日经过基隆,同日信件送达台北。从19日到28日,这份挂号信走了9天时间。

到了抗战时期,邮路受阻,两岸的通信开始减少;台湾光复后,两岸信件又多了起来;两岸完全隔绝30年里,大信封里装着小信封,执着地把思念传达; 2008年12月15日,海峡两岸直接通邮仪式在北京举行,开创历史新页。下面,本刊参考《中国邮史研究》2005年第2期中的《海峡两岸通邮大事记》一文,盘点两峡两岸通邮大事记,以飨读者。

1875年:台湾台北府设民信局,便于与大陆的民间通信。

1876年:清政府在驿站外设文报局,利用轮船等现代交通工具传递官府公文和外交文报。

1877年:台南设立文报局。

1880年:民信局正式挂牌,称“轮船信局”。

1881年:台北设文报局。

1884年:中法战争爆发,8月法军占领基隆、台北,为沟通闽台之间的文报往来,在台湾鹿港和泉州设立“道济公栈”,利用小轮船和帆船建立泉州——澎湖——鹿港航线,鹿港是台湾设立的第三个文报局。中法战争后撤消。

1888年3月22日:台湾创办近代邮政,在台北正式设立台湾邮政总局,发行供官府文书使用的无面值邮票——官用邮票。

1888年5月:台湾发行供商民使用邮票——邮政商票。

1895年4月17日:《中日马关条约》签订,清政府被迫将台湾割让给日本。

1895年7月31日:台湾民主国发行独虎邮票。

1945年11月1日:台湾邮电管理委员会成立。

1945年11月4日:台湾发行加盖“中华民国台湾省”邮票。

1949年1月:民国邮政总局由南京迁至上海办公。

1949年4月27日:国民政府广州会议决议,对中共控制地区通邮汇兑一律停止。

1949年4月:台湾邮电分办,台湾邮政管理局成立。

1949年5月:上海解放,民国邮政总局在广州成立。

1949年8月20日:由台湾邮区代管浙江邮区(舟山群岛)的定海、沈家门、岱山三局及所属代办所邮务。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北京宣布成立。

1949年10月8日:新中国开始发行铭记为“中华人民邮政”的邮票。首套为“纪1”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邮票。

1949年10月:民国邮政总局迁往台湾。台湾继续发行“中华民国邮政”邮票。

1949年10月:沿海国民党军队控制的岛屿(如金门等)的邮局改由台湾邮区管辖。

1950年2月1日:新中国邮票铭记改为“中国人民邮政”。

1950年5月:国民党军队从海南岛、舟山群岛全面撤退,形成海峡两岸对峙的局面。

1951年3月1日:台当局在大陈岛开设邮政代办所,属台湾邮区管辖。

1952年2月1日:台当局通过所谓《反共抗俄总动员运动纲领》。海峡两岸中断通邮。此后,仅极少数信件通过第三地(香港地区或海外)转寄于两岸之间。

50-70年代末:除金门与厦门之间炮战持续进行外,海峡两岸处于隔绝状态。相互传递的信息是广播喊话及海飘、空飘的宣传品。

1979年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呼吁海峡两岸实行“三通”(通航、通邮、通商),结束隔绝、对峙状态。同日,国防部长徐向前宣布命令,停止对金门、马祖等岛屿炮击。

1979年5月5日:邮电部正式开办寄台湾邮件,比照香港、澳门地区资费计算邮资。因是大陆单向开放寄台邮件,台当局对大陆邮件一律拒收,退回原址。寄台信件需由第三地转寄。

1987年10月15日:台当局宣布开放单向的大陆探亲。

1988年3月22日:在民众要求下,台当局同意投递大陆寄台信件和电话联系,但对信封上的大陆邮票仍覆盖“三民主义统一……”宣传戳(至同年9月停盖),并涂抹邮票上的“中国人民邮政”字样。

大陆对台湾信函的邮票均加盖黑色粗条纹戳覆盖,并在背面加盖落地戳。

1988年6月29日:自即日起办理由台湾红十字组织“租用”的第五万号信箱代转信件。寄大陆的信件采取“母子封”方式,外为寄台北五万号信箱附寄件人名址的信封,内为只写大陆收件人名址落款为“香港·内详”的信封。信函均为航空平信,经香港转寄大陆,邮程长达10天左右。

1988年9月底:台湾邮政部门取消向邮件上加盖宣传戳,但仍对“中国人民邮政”文字予以涂抹,不盖落地戳。

1988年11月13日:台湾大学集邮笔友社于校内举办“大陆邮票台湾首展”。

1989年5月13日:台湾大学集邮笔友社21届邮展,同时进行“首次海峡两岸邮票选美活动”。

1989年6月:台湾邮政部门开始直接收寄到大陆的信件,台湾民众可直接在信封上写大陆亲友名址,并比照港澳地区资费规定贴足邮票后投寄。对包裹暂不受理。6月起台北航空邮件处理中心开始向上海直封航空函件总包。

1989年7—10月:上海、北京、广州先后向台北航邮中心直封航空函件总包。

1989年10月14日: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邮政部门今后不再涂黑大陆寄来函件上的邮票,但并不表示正式通邮。

1990年7月:台湾邮政部门首次对大陆寄去的查单予以答复。

1991年10月1日:厦门——台北航空邮件首次直封台北(过去经香港转封),同月5日寄达台北。

1992年9月:海协会与海基会对开办两岸挂号函件事宜进行商谈。

1993年2月26日:台湾开办寄大陆水陆路信函业务。台湾对收到的大陆信件逐步加盖落地戳。大陆逐步取消在台湾信件的邮票上加盖黑波纹戳的做法。

1993年4月29日:在新加坡举行的“汪辜会谈”达成海峡两岸挂号函件通邮业务的协议。

1993年6月1日:海峡两岸开办互寄挂号函件业务,同月5日北京、上海邮件处理中心收到台北航空中心发给大陆的首批挂号函件,两岸实现双向互寄挂号函件,并互办查询、补偿业务。

2008年11月4日,海协会与海基会在台北签署《海峡两岸邮政协议》。双方同意开办两岸直接平常和挂号函件(包括信函、明信片、邮筒、印刷品、新闻纸、杂志、盲人文件)、小包、包裹、特快专递(快捷邮件)、邮政汇兑等业务,并加强其他邮政业务合作。双方同意通过空运或海运直航方式将邮件总包运送至对方邮件处理中心,并同意建立邮政业务账务处理直接结算关系。

2008年12月15日,在京台胞郑坚在海峡两岸直接通邮仪式上向邮政信筒投下了一封寄给台湾胞妹的家书。此信作为两岸同胞直接通邮的第一封信件,标致着海峡两岸实现了全面、直接、双向通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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