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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钱币的微型“博物馆”

来源: 2025-06-12 17:46



1935年之前银本位时期在侨批封上常出现的货币名称:“英(鹰)银”“莺银”“佛银”“清银”“龙银”“银”“大银”。图片翻拍自梧林侨批馆。图/刘以琳



闽南侨批封上的货币演变

文/司雯

如果说,每一封侨批的内容,都承载着分隔两地亲人间的思念与命运,那批款上所记载的形形色色的货币,则像一个中国近代钱币的微型“博物馆”。特别是闽南侨批上批款的称谓,极具地域特色,折射出中国沿海地区近现代货币的流通与变迁,也反映了各个时期的政治、经济、科技等的社会情况。


侨批是银信合一的产物,货币是侨批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寄收批款的主要依据之一。百年的闽南侨批历史中,侨批封上有着丰富的货币信息:从金属货币到纸币;从外国银洋、本国银圆到国币、法币、金圆券;再到人民券(旧币)、港币、人民币……这些千差万别的货币背后反映了时代背景、政治社会环境、经济活动、风险价值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祁敬宇介绍,侨批业从货币演变看,主要历经三个时期,包括1935年以前的银本位时期,1935年国民政府实施法币政策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金圆券流通时期,以及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20世纪90年代侨批终结之前。其间世界局势风云变幻,故货币种类多有变化。不同侨批上的提款货币基本都是当时正在流通的货币,所以通过这些货币的币种基本可以判定当时国内外货币的流通情况和外汇价值。

银本位时期:币种多样称谓生动
在闽南侨批的货币兑换和变迁史上,1935年是一个重要的节点,在此之前,中国长时间实行银本位。具体来说,明代对外贸易的发展使外国白银大量流入中国,推动了我国银本位制的确立,白银成为主要流通货币,采用“银两”称量制度。清代官方同样长期采用银两制,1910年清政府颁行《币制则例》,正式采用银本位制,以“圆”为货币单位,重量为库平七钱二分,成色是90%,但银圆和银两仍然并用。
这一时期,因中国和东南亚经济联系密切,民间和官方都有较为明确的银圆兑换标准和市场。闽南地区由于劳工输出及贸易等因素,大量外国银圆特别是墨西哥银圆(鹰银)以侨批的形式流入中国,这些外国银圆可同时在东南亚和中国东南沿海流通,根本不用兑换。因此,侨批封上有多种的货币称谓。比如,“龙银”“大龙银”“龙”“大龙”“英洋”“大英洋”“大莺洋”“光洋银”“光洋”“光银”“大光银”“中光银”“大光洋”“大银”“洋银”“英银”“大洋银”“银”“洋”“国银”等名称。
其中,“龙银”“大龙银”“龙”“大龙”是指清末光绪年间铸造的龙银,俗称“光绪龙”;“英洋”“大英洋”“大莺洋”,指的是墨西哥出产的银圆;“光洋银”“光洋”“光银”“大光银”“大光洋”的“光”,是一个相对于“粗”而言的金属货币品相的限定语,意即货币表面光洁,不受损、成色足。
至于在这些货币名称中使用定语“大”,意在将银圆区别于同样是金属货币、硬通货但处于辅币地位的“毫银”。例如,一枚由越南寄到厦门洪本部的侨批及内信,封背面盖有两个信用戳,其文字:“安南堤岸,成春信局,此信回唐,专分大银,工资定免……”“暨分龙银,无取工资”等。专分大银是指该侨批局所分给客户的银子全为大银,不夹杂碎银。
对此,漳州收藏家林南中介绍,早期闽南华侨大多是出卖苦力的劳工,对各种的银圆难以辨别,特别是对于早期外来货币上的币面图案更是难于理解,因此就形成了民间约定俗成的各种称谓。这些代表各种银圆在批款上体现的名称,可谓形式各异,形象生动。
黄清海所著《海洋移民、贸易与金融网络》中写道:这个时期,侨批从业者不必再像以前那样身携巨款,战战兢兢地长途跋涉,而可以借助海内外口岸的金融机构,将大宗批款安全地汇回国内,再一一分发。


国民政府时期:美元、港币作为“硬通货”
1935年11月4日,国民政府宣布实行法币政策,废除银圆本位制,颁布“施行法币布告”。其主要内容是把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以及1936年增加的中国农民银行所发行的钞票称为“法币”,定为国内唯一可以流通的货币,其他银行已发行的钞票在流通中逐渐收回,代之以新发行的法币。
祁敬宇介绍,法币政策实施后,侨批上所使用的货币名称开始采用“法币”“国币”等称谓。此时,部分侨批封上所称的“银”“大银”“国银”等,其实只是一些侨胞的书写习惯,国内所兑付的为同期所流通的法币。
法币政策实施后,货币供给量迅速增加,虽然给当时的经济带来了一定的增长,但也助推了恶性通货膨胀。随着抗日战争爆发以及后来的国共内战,为了应付庞大的财政支出,最后法币只能无限制滥发。法币发行总额从1937年的不过14多亿元,猛增至1947年4月的16万亿元以上。1948年,法币发行额竟高达660万亿元以上,相当于抗日战争爆发前的47万倍,物价上涨3492万倍,法币信用彻底崩溃。由于这一时期国际市场汇率变动频繁,国币贬值一日百变,大批美钞、港币流入侨乡市场。
至1948年8月,法币已贬值到形同废纸。1948年8月19日,民国政府不得不宣布停发法币,改发“金圆券”。随即侨批封上也出现了汇寄“金圆券”的字眼。然而“金圆券”也很快就开始贬值,民众对“国币”失去了信心。临解放初期,为避免损失,大批美元、港币作为“硬通货”被华侨使用,流入闽南侨乡。因此,这时闽南侨批上的批款使用币值较为稳定的“港币”“美汇”“原币汇款”等。
这时候,香港作为亚洲乃至世界金融、贸易中心的地位日趋显著,很多侨批局在香港设立中转机构,与各大银行建立合作,探听各种最新金融行市,以便在资金汇兑调拨中运筹帷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暗批”体现华侨家国情怀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港币依旧是作为闽南侨批寄入国内的主要币种,随着人民币信誉的确立,也开始有部分侨批款开始汇寄人民币。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焦建华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内侨批业归属国家银行管理,海外侨批局一般将批款调入香港后转汇国内,批款交付以“港币”和“人民币”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针对人民币币值不稳定的情况,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以侨汇原币存单解付侨汇,分美元与港币两种;各侨批信局将接到的委托书汇总后交中国银行,由中国银行发给相等金额的侨汇存单解汇。存单签发地区多为福建等侨汇较多地区。1955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版人民币。之前旧版人民币一律换算为新版人民币,新旧币换算比例为1∶10000。20世纪70年代侨批业划归中国银行经营后,信汇批款逐步转成以人民币为主。
据侨批收藏家林南中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侨批业为了反限汇的需要,还用过一种“暗批”方式,即用暗语来表述批款数额。20世纪中叶,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刚刚成立的新中国采取封锁政策,东南亚各地慑于压力,对我国也实施禁汇或限汇政策。限汇国规定经营侨批业务的批信局,必须经当地政府批准后持正式牌照才可营业,并对华侨汇款回国的金额和次数采取严格的限制措施。针对这些限制措施,海外侨批信局纷纷采取各种灵活做法,以应对禁汇、限汇对侨乡经济所带来的冲击。
侨批局有的采取“明来明去,暗来暗去”的办法,如凡符合华侨所在地规定的汇款,使用“明批”,在规定限额以上的汇款或禁汇国家汇寄的款项就采用“暗批”。有的在汇寄金额上采用明少实多或者以谐音代替金额的方法“暗度陈仓”,如:有的写“拾元”其实是“百元”,有的以“二伯”代表“二百元”,以“陆兄”代表“陆千元”等等。有的还特制了各种密码字,用于代替金额,如以“忠”代表“一”、“人”代表“二”、“大”代表“三”等。
例如,一件1953年11月2日由厦门正大信局收转至三都新江裕文堂的“信汇解款单”。“解款单”左上方盖有“暗批”红印,并加贴一张印有注意事项的小字条,内容是:“注意!回批请勿写‘港汇’或‘元’。”林南中解释,这件由印尼“棉”局发回国内的“暗批”,通过第三地的侨批局转接后,密码电汇至国内解汇。收到“暗批”,侨眷在回信时不能写明收到汇款或“元”的字样,以规避回信时遭受检查而带来的麻烦。“暗批”记录了解放初期侨批业开展反封锁、反限汇斗争的那段历史和体现在华侨身上的家国情怀。
形形色色的侨批与多种多样的货币信息,见证了中国货币金融的历史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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