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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女海商的大航海时代

来源: 2021-02-01 15:54

闽台女海商的大航海时代

/《台海》杂志记者 卢燕   /涂志伟提供

很早以前,《山海经》里就曾这样描述福建:“闽在海中”。临海而生的闽人有数千年悠久的航海传统。这批生活在中国东南沿海偏远地区且与外界隔绝的居民,就已经把自己的目光投向了大洋彼岸的异国他乡。根据古代典籍的零星记载,闽南商人在海外积极经商,其足迹遍布北起高丽、南至苏门答腊岛的东西洋各商埠。

但要征服海洋谈何容易,驰骋于东西洋的海商们一向都置身于海洋文化的惊涛骇浪之中,从来处变不惊,他们几乎都是男性。

一直到明隆庆年间,月港开关,进入海上贸易繁荣期,再加上朝廷社会控制力松弛,传统社会秩序被打乱,而这正是闽南女海商身影出现在海上贸易的最好时机。她们开始走向海洋,崭露头角,她们善观时变、顺势而为,拓展着海上丝绸之路。


与开放的海洋性密切相关

早在六千多年前,闽人的祖先就借由简陋的船只,随着季风向大洋深处迁徙,他们被后人称为南岛语族。他们被季风送到台湾、东南亚诸岛,然后像飘蓬一样在太平洋上渐渐扩散,铺就一条由季风和洋流铺成的商路。这个面朝大海的族群,在海上拓展生存空间的脚步从未停息。

当通往西域商旅的驼铃声逐渐暗哑,东南沿海岸边的福船早已扬起风帆,驶向辽阔的海洋。一艘商船的载重量相当于700头骆驼运输量的总和,海上丝绸之路的优势愈发凸显。

大明王朝,闽人自唐、宋、元不断开辟的新航线及其所积累的航海技术,成就了郑和七下西洋的壮举。当欧洲人开始突破陆地的局限驶向大海,明朝却从海上退缩了。然而,人类文明交融的渴望势难阻挡,东南沿海的闽人开始以各种方式撕开明朝的“海禁”,延续“海上陶瓷之路”。

诚如厦门已故文史专家洪卜仁在世时所说过的,“一旦机遇来临,仿佛只轻轻一抬脚,闽人便投身于风险莫测的海洋征途中。”

福建海岸线漫长,曲折的海岸线上港湾、岛屿众多,海域辽阔。自宋以后,福建人口迅速增长,在“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地理环境中,向内陆延伸困难,人稠地狭的矛盾使许多人无可耕之田,只能转向大海谋求发展。由于远离中原文化区,福建受中原风气影响相对弱,再加上商人的势力和影响,商人的地位不仅未受到挑战,反而使中原那种贬抑商人的传统制度和观念受到强有力冲击。

明朝的海禁,反倒从侧面上促成了漳州月港的异军突起。大航海时代的世界市场逐渐形成,从而进入了一个闽南人的海上世纪。

根据古代典籍的零星记载,以郑母黄氏、印结瓦定、颜二为代表的闽台女性海商,代表不同背景的海商势力,勇于挑战传统体制的束缚和偏见,以崭新的自由商人的身份,活跃在东南、东亚海上丝绸之路,从事海上贸易。


社会变革是直接诱因

闽南女海商的崛起,与福建文化生态环境中开放的海洋性密不可分。尤其是福、泉、漳、厦四大港口,接力赛般地成为中国的海上门户,与其他区域不同的是:福建的港口都以港口群的方式存在。以福州为例,福州港周边的有:甘棠、马尾、吴航、江阴、三都澳等;泉州港周边有:后渚、安平、蚶江等312港;漳州月港则有双屿、浯屿、梅岭的相持。这些都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商业集散地。

在福建省闽南文化研究会副会长涂志伟看来,明末清初,闽南女海商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特定地域形成的一个特殊群体,体现了天时、地利、人和三者的最佳结合。

洪卜仁生前接受《台海》采访时表示,明初,实行由封建中央政权垄断海上对外贸易的政策,既禁止国内人民到海外经商,也不准外国商人自由前来中国贸易,只允许东南亚一些国家和地区以“朝贡”名义“附载方物”的限制性贸易。中叶以后,随着农业、手工业的发达,封建社会内部的商品经济得到较快的发展。与国内市场逐渐扩大的同时,民间私自经营的海上对外贸易,也开始在东南沿海的一些偏僻港口,突破了朝廷森严的海禁防线,“私造巨舶,岁出诸番市易”。漳州的月港和邻近厦门的嵩屿、海沧、大小担是商人私自进行海上对外贸易的活跃地区。多年的发展孕育,明中晚期,东南沿海海上对外贸易的蓬勃发展,经商氛围浓厚,推动各个层次更多的人们集中到工商业的经营上来。此外,明政府对赋税制度的改革、人身依附关系的松绑,也使得女性获得了较多的人身自由,经商的女性越来越多。

向海而生的闽南女性,在经商活动上,更是突破经营形式、范围。她们或与男子共同经商,或独当一面,从事与海上贸易相关行业。明末泉州解元李光缙在《景壁集》中就写了10多篇安平商人传记。

不过,涂志伟坦言,明中晚期清初社会变革是促成女性海商出现的最直接诱因。其时,在东南沿海,兵乱、战乱、海盗乱、倭乱、夷乱等各种乱世的军事活动接连不断。在这段历史时期内,明廷对海盗集团的征剿与招抚,对海外贸易的严禁与开禁一直处于矛盾变化之中。朝廷社会控制力松弛,传统社会秩序被打乱,而这正是闽南女海商身影出现在海上贸易的最好时机。

亦民亦官亦商

泛海通洋,周旋于各大贸易势力间,奔忙于各个港口采购、贩卖商品。以泉州安平女海商郑妈黄氏、台湾大员(今台南)的厦门华人女海商印结瓦定、巴达维亚(今印尼雅加达)的漳州华人女海商颜二、同安陈氏等为代表的闽台女海商,她们以漳州月港、厦门、泉州安海为主要贸易基地,或以台湾,或以巴达维亚等地为主要贸易基地,在东南、东亚海域与荷兰人、西班牙人、日本人等从事国际贸易活动,叱咤17世纪蓝色海洋。

明崇祯元年(1628年)十月初八日,同安“海贼”妇陈氏跟随李魁奇海上武装集团,在晋江井尾港口被明军所俘。据史料记载,“初八日黎明,果遇贼船四百余只在井尾港口,兵渔夹击,犁沉贼船四十余只……贼妇陈氏官卖与赃谷俱充赏格。”

印度尼西亚爪哇巴厘人颜二,嫁给漳州华商颜二观为妻。按照当时巴城荷兰人相关法律的规定,同中国移民结婚的当地妇女及其所生的子女,去番籍入唐籍,在结婚、判案或人口分类时则视同为“唐人”即中国人。

据了解,明天启六年(1626年),颜二观自漳州渡海到巴达维亚。苦斗数年成功,成为巴达维亚城豪商,并跻身为第四任巴城甲必丹即华人侨领。1666年,颜二观逝世后,由颜二继任甲必丹。

涂志伟告诉记者,早在颜二观出任甲必丹期间,有关巴城闽侨社区的日常行政事务便交由颜二负责处理。颜二在巴达维亚城实际行使甲必丹权力长达 12 年之久,也是唯一的女性甲必丹。

从小贩妇到大商妇。资料显示,“颜二观的寡妇虽然是个女人并且是个文盲,但她曾左右印度尼西亚的中国商业界,并且自己有几艘船(Junk)。” 颜二自己拥有几只海船,从事海上贸易活动,又转身为经营海商贸易的女海商,进而管理海上贸易的华商事务。她曾长时间左右印度尼西亚的中国商业界,在巴城华人商圈拥有较高声誉。

是历代女子经商未曾有过的现象

由于台湾海峡的独特地理优势,福建各港口出发的船只可以上北洋(朝鲜半岛、日本群岛)、下西洋(中南半岛、过马六甲海峡进入印度洋)、走南洋(菲律宾群岛、部分印尼群岛)、过台湾;这是广东、浙江的地理位置所没有的。福建各港口成为福建以北下西洋、走南洋与南边人民上北洋的重要枢纽。借助季风、洋流的作用、由福建各港口出发的商船持久、大规模地进入东盟地区,因而使得该区域的文化深深打上了带着福建口音的中华文明的烙印。

历史上,一艘艘福建制造的“福船”满载丝绸、茶叶、瓷器,沿着“海上丝绸之路”驶向遥远的国度,拓展对外商贸往来;闽人亦搭上商船,顺着“海上丝绸之路”漂洋过海,创造了“下南洋”的辉煌历史。

以郑芝龙继母郑妈黄氏同荷兰人交易为例,根据《热兰遮城日记》记载,明崇祯四年﹙1631﹚十二月十四日,“Bendiock从安海搭一艘戎克船载糖和微量的生丝来。”十二月十五日,“今天戎克船打狗号运一万两千里尔去安海收购黄金和生丝。”

这些闽台女海商贸易,经营各种生活、生产日常百货,尤以丝瓷糖姜鹿皮为大宗,还有黄金、锡、鼎铫、蜜料、油麻、白糖、蓝明矾、鱼干、虾米、牛肉干、米、漆、藤、肉豆蔻、苏木、胡椒、棉花、象牙、马蹄银、槟榔、鹿筋等。每次贸易的金额数量都相当大。

福建有句老话说:“福建人是门里一条虫,出去一条龙。”言下之意主要是因为福建发展空间有限,但文化底蕴很深,要发挥作用,只有走出去。

海外贸易的发展推动了福建经济文化各方面的进步,福建也对海上丝绸之路绵延起了重要的作用。比如,福建盛产的陶瓷、漆器等产品在海外众多国家、地区,包括东南亚、日本、朝鲜,甚至非洲都有发现;在航海方面,福船是航海最重要的一种交通工具。

所谓时代造英雄,明中晚期的社会变革再加上特殊、开放的海洋环境,闽台女海商顺势而为,以崭新的自由商人身份活跃于当时的东西海域,丝毫不亚于男海商。诚如涂志伟所言,女海商的出现并跻身世界海上贸易舞台,是对传统封建桎梏的挑战,更是长期浸润开放的海洋意识的结果,这是历史的突破。他坦言,这不仅是中国历代女子经商所没有的现象,从当时国际海上贸易范围来看,也是没有过的。目前尚未发现同期葡萄牙、西班牙与荷兰有从事海洋经贸的具有可比性的女性人物的记载。

明清时期,中国政府闭关锁国,一味地拒绝海洋文明。同男海商一样,这批闽台女海商们,依然顽强地代表着中国的海洋文明,甚至不惜背负“走私”、“海盗”的骂名。这批闽台地域女性海商发展海外贸易,不仅促进了闽南、台湾、东南亚地方经济的繁荣,社会的进步,体现出闽南文化、闽南海商的精神特质,也充实了闽南文化研究的新内容。更重要的是,她们身上富有拼搏精神以及女性特有的细腻,勤劳而勇敢特质,代代相传,一点点沉淀为闽南海商重要的文化精髓,经久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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