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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创新立法 增强台胞登陆发展动机

来源: 2021-07-08 22:11

厦门率先积极开展涉台立法,一系列对台立法、政策,都始终关注台胞工作、生活等方面,代表厦门始终坚定不移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岸一家亲”理念。

厦门,是第三个取得立法权的经济特区。率先积极开展涉台立法,在对台交流领域,出台了一系列先行先试的政策,从早年的《厦门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到近年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等,以实际行动推进厦门市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全力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


大陆第一个地方性保护台胞投资法规

上世纪90年代初,厦门是祖国大陆台商投资最集中的地方,台资项目一半以上落户这里。随着台商投资数量和投资额不断增长,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完善投资程序等法律诉求被提了出来。1994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授予厦门经济特区立法权的决定。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副院长彭莉介绍,有了授权立法,特区法治建设舞起了“龙头”。与其他经济特区不同的是,作为对台工作的前沿阵地和两岸交流的前沿平台,厦门经济特区立足“台”字建设特区。

1994年3月,全国人大颁布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后,刚获得立法权的厦门市人大常委会,结合本地独特的对台区位优势和已成为台胞投资热点的实际,于当年9月出台了《厦门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以下简称《保障条例》)。这是厦门市取得立法权以后制定的第一个保障台胞投资的法规,也是大陆第一个地方性保护台胞投资的法规。条例以法律形式在总则、投资、优惠待遇、企业设立、入出境、居民待遇和投诉受理以及附则等8个方面做出48条规定,以全面保障台胞投资者的权益。

这部法规的出台,不但对鼓励台胞来厦投资,对繁荣特区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全国各地制定涉台法规作了大胆的探索,再次体现了厦门经济特区是“因台而设”的战略定位,在地方涉台立法上先行先试。继《厦门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之后,厦门又先后制订了10多个涉台文件,涉及投诉受理、对台贸易、投资环境等。

彭莉指出,厦门涉台地方立法规范和促进了厦台交流交往,推进了厦台经贸合作,推动了涉台事务的法制化,对解决厦台交往中的实际问题,促进厦台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增进两岸共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国家层面开展涉台立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2004年,厦门市台办组织在厦台商学习《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与“两岸一家亲”理念不谋而合

随着时间的发展,两岸交流开始出现新趋势。自2008年以来,两岸关系出现了重大积极变化,两岸关系的发展势头远超过去60年的总和,两岸交流正不断往纵深方向发展。于是,厦台之间的往来也有了新变化。一些原来的法规政策,开始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彭莉介绍,2008年两岸关系开始进入大发展大突破阶段后,国家、省里相继出台了涉台法律法规,厦门市相关部门也陆续出台一系列惠台政策,为增强这些政策的可操作性,需要适时地将政策提升为法规。出于种种变化的考量,原来的《保障条例》显然难以适应形势的要求,与中央关于福建在对台工作方面要先行先试的要求也不相吻合,不论在保障的范围、内容上都需要做出相应调整和补充完善。

2008年3月开始,《保障条例》修订工作正式启动,厦门市台办作为牵头单位。整个修订过程十分严谨,为了使得修订草案更具有操作性和前瞻性,修改期间,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其间他们多次走进台商协会听取在厦台商代表、台胞、台属等各方面的诉求,与各个职能部门座谈,同时请专家律师进行论证等。在此基础上,厦门市法制局会同市台办等部门对修订草案进行了反复修改,并邀请市人大有关专委会派员提前介入指导法规草案的修改工作。

在动态中广泛征求意见和不断修改完善下进行,内容丰富,适用性强,具有与时俱进特点的《厦门经济特区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历时3年,终于在2010年出台。

作为其中参与者的专家律师,彭莉告诉记者,较于1994年的《保障条例》,这部新法不论在内容层面还是涉及的对象范围,都更为广泛,投资形式更为多样化,也根据形势需要,增加了不少新内容。彭莉说,这些新内容,很多都是大陆首创,其中增加的个体工商户的投资形式甚至被中央采纳,并在沿海一些城市推广。多年过去,《厦门经济特区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被当成地方涉台立法样本,被上海、浙江、广东等其他省市立法所借鉴。

“《厦门经济特区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与十九大提出的‘两岸一家亲’的理念不谋而合,尊重台湾现有的社会制度和台湾同胞生活方式,愿意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的机遇。从这里可以看出,厦门在涉台立法上,极具前瞻性。”彭莉说。

 2018年在厦台胞(台商)子女就学政策说明会。



多措施属于厦门首创

在《厦门经济特区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出台后,厦门又提出了一系列针对各个领域的专项法规,来保障台商台胞的合法权益。其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当属“惠台60条”的推出。

2018年4月10日,厦门率先贯彻落实中央“31条措施”,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推出60条利民惠台措施(简称“惠台60条”),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

“惠台60条”出台前,为了制定更为全面的惠台政策,多位厦门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召开,厦门市台办牵头召开了9场意见征求座谈会,累计征求了上百名台胞、台商、台干、台青、台籍师生、台配、陆配、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

有了大量的调研,“惠台60条”的内容涵盖了经济交流合作、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台湾同胞在厦学习实习、台湾同胞在厦就业创业、台湾同胞在厦居住生活五大方面,不仅对“31条措施”进行了逐条落实,同时还结合了厦门特色进行拓展和延伸。“惠台60条”中结合厦门实际,先行先试率先推出的有33条,这33条具有鲜明的厦门特色。

厦门“惠台60条”中,许多举措都属于厦门开拓创新、率先推出的,体现了厦门赋予台胞台企同等待遇的诚心。“惠台60条”在“31条措施”基础上,增加了经济合作、社会领域等方面的内容,各项举措内容具体、操作性强,既涵盖台湾同胞在厦门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居住、生活等方面的同等待遇,也涉及台资企业在行业准入放开、产业标准共存、资金扶持等方面的各项优惠政策。不仅从更大范围、更多层面为台胞在厦生活提供便利,为台企在厦更好更快发展创造条件,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厦台产业融合发展,便利厦台人民交流往来,充分体现了互利共赢的理念。

“惠台60条”实施后,厦门各区纷纷从本区特色和职能出发,全市80个职能部门参与制定了20多万字的实施细则。为方便台胞台企查询、了解和办理相关业务,实施细则在每条措施之后明确了责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办事流程,确保出台一条,落实一条,见效一条。2018年9月18日,《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以中共厦门市委台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并通过“台港澳e鹭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对外发布。

这些工作取得了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成效,中央“31条措施”与厦门“惠台60条”很快就全部实现落地,实际操作流程规范,到人到岗,多条措施成效显著,得到广大台企台胞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2020年10月下旬,厦门市台港澳办牵头组织三场“惠台政策措施宣传月”活动,助力台商台企健康发展。


用法规帮台商台企渡难关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打乱了人们的生活步调,也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新冠肺炎疫情之下,如何帮助台商台企增信心、渡难关、稳预期?成为了厦门2020年对台服务的重要工作。

于是在2020年,厦门再次出台针对台胞台企的服务措施。

2020年2月,在疫情防控最严峻的时候,为更好地帮助在厦台企顺利复工复产,厦门市领导带领市台港澳办等部门组成6个调研组,分赴6个区调研走访,关心台胞台企疫情防控情况,了解在厦台企当前复工复产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听取意见建议以及下一步转型升级、增资扩产的设想打算,帮助台企提振信心,力保疫情防控和生产恢复两不误。6个调研组一共走访了120多家台企,覆盖集成电路、电子通讯、新材料、机械装备、金融服务、交通物流、餐饮酒店、农业种植等30多个行业,并形成《厦门台资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调研报告》。

在详细调研的基础上,厦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会议专题研究了在厦台企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问题,提出十条措施,帮助台企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厦门也是大陆在疫情初期,最早推出帮助台商台企解决实际困难政策的城市之一。

“助力台企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的十条措施,给在厦台企带来实实在在的帮助,让台商切实‘有感’。”厦门市台商投资协会会长吴家莹说:“疫情防控期间,厦门市委、市政府专门就台企复工复产进行调研走访,帮助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给了台商台企很大信心。”

2020年2月底,厦门出台《<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简称“26条措施”厦门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政策的申报、办理程序;为了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地扩大惠台政策措施在台胞台企中的知晓率,让广大台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

实施细则紧扣经济社会的发展热点,如围绕5G这一新型产业热点,“细则”积极支持两岸企业就5G产业开展交流合作,台企可按市场化原则参与大陆5G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产品测试和网络建设。台企还可同等参与大陆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镇污泥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和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项目。

同时,实施细则中,为台胞提供的同等待遇范围也更广,比如,试点在福建对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使用大陆移动电话业务给予资费优惠,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同胞在购房资格方面与大陆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为方便台胞台企查询、了解和办理相关业务,“细则”不但公布了具体政策,还在每条措施之后明确了申报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办理程序,并将责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受理地点等一一列出。有不少措施还明确了办理时限,包括法定时限和承诺时限。

2021年3月,国家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农林22条措施”),如今,福建省已推动“农林22条措施”中绝大多数措施落地实施。3月31日,福建省出台《关于深化闽台乡建乡创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进一步探索海峡两岸乡建乡创融合发展新路,从拓展闽台合作领域、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完善辅导对接服务、健全组织工作体系四个方面助力乡村振兴。

厦门特区因台而设,多年来在对台先行先试上积累了丰富经验。这些经验,也帮助厦门在推行对台立法,打造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上走在前头。正如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唐永红所说,厦门的一系列对台立法、政策,都始终关注台胞工作、生活等方面,代表厦门始终坚定不移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岸一家亲”理念。这些政策法规更具体、更细化,还公布相关联系窗口,力度更直接,相信会增强台湾民众来大陆发展的动机。在一系列先行先试政策的指引下,“从厦门出发”,成为台胞来大陆的最好选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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