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妈黄氏:
运筹帷幄,主持郑氏家族海上贸易
文/《台海》杂志记者 卢燕 图/台赛摄影师 林世泽
郑芝龙从石井镇走出来,隔了六海里,远远地可以眺望到大金门太武山上的灯塔。他的海上霸业从这里发端,而郑成功的一生传奇路,也便在这里奠基。
浮海泛舟,游弋东西洋,他们架构海上世界的背后,有一个人不容忽略,她就是郑妈黄氏。作为郑氏家族女性群体中最具代表性的传统女性大家长,郑妈黄氏辅佐郑芝龙、郑成功家族集团,以漳州月港、厦门、泉州安海为主要基地,从事大陆、台湾、东南亚等地海内外亦官亦商大宗海上贸易,是郑氏海商集团中, 郑芝龙、郑成功之外的杰出女海商。
是南宋安海海商黄护后人
安海古称安平,至今已有八百多年的历史,历史上的安平港湾深邃,港口曾让安平在历史上红极一时,安平港曾作为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港口,当时甚至要比刺桐港还有名。
郑妈黄氏便出生于此。郑妈黄氏属安海大姓黄姓族人,出身于闽南典型的传统海商大家族。丈夫郑士表,南安石井人,先娶徐氏,徐氏过世后,继娶黄氏为妻。郑妈黄氏成了郑芝龙的继母,而郑芝豹是郑妈黄氏所生,为郑芝龙五弟。
据漳州闽南文化研究会副会长涂志伟介绍,郑妈黄氏的娘家是南宋安海著名海商黄护后人。郑士表逝世较早,家里的生活靠着郑妈黄氏一手操持。
据清顺治七年(1650)郑芝龙所撰、郑芝豹书丹的《伯父春庭郑公继室慈慎黄孺人合葬嗣志》载:“伯母与余封母机杼罢,而相劳于内。一门之内,蔼蔼雍雍。”郑妈黄氏与黄孺人妯娌两人关系亲密,两人从事女红以维持家计。
郑妈黄氏的兄弟黄程是澳门著名海商。早在明天启元年(1621),郑芝龙十七岁时,因家庭生计艰难,便赴广东香山澳(澳门)依其舅父黄程,从事海外贸易。郑芝龙“据险控厄,通洋裕国”海国理念也由此铺展开来。就是他,让安平这片土地热血沸腾,安平港更是在他的经营下达到全盛。
作为郑芝龙背后最重要的女人,郑妈黄氏长期坐镇安海,与这片海域共生共荣。她经历了郑氏家族的兴衰起落的各种重大变故,参与了郑芝龙被荷兰人扣留、郑芝龙等迎南明唐王入闽、清郑和谈等重大政治事件。除了郑氏家族内部事务,郑妈黄氏更是管理着郑氏家族庞大的海上贸易,为维护郑氏家族集团利益发挥了重大作用。
坐镇安海,与荷兰人贸易
据史料记载:郑氏府邸位于安平桥以北,西从西埭抵西港,北达西垵头,南临安平桥头,直通五港口岸,占地138亩。主构为歇山式五开间十三架,三通门双火巷五进院落。两旁翼堂、楼阁,亭榭互对,环列为屏障。第宅弘丽,绵亘数里,朱栏绵幄,金玉堆砌。涨潮时客船可经水道直通府内,落潮后安平港聚拢着数百艘商船。
顺治六年(1649),菲律宾马尼拉西班牙天主教会派遣8位传教士前往泉州。8月2日,他们搭乘郑妈黄氏之子郑芝豹的商船到达安海,得到很好的接待。他们将西班牙在菲律宾行政副长官Manuel Estacio de Fanega致郑氏家族的书信面交郑芝豹。10月15日,西班牙方济各会士利安当(Antonio de Santa Maria Caballero)撰写了此次入华传教的详细报告,“安海城是由一位刚强的女人管辖,她是他(郑芝龙)的继母。”
纵横台湾海峡,经数十年苦心经营,郑芝龙逐渐成为中国东南沿海庞大海上商业集团的领袖。在东南亚各港口城市、印尼巴达维亚、台湾大员、淡水、日本都有海上贸易活动。其中,安平港、厦门港是郑芝龙对外贸易的主要基地。盘踞在台湾的荷兰人经常派出商务官员到厦门、安海进行贸易谈判。
作为郑氏家族的长辈,郑妈黄氏首先是郑氏家族内部事务管理者。在安海郑芝龙同安侯府第内,有专人负责管理公库,掌握银两进出,将账本交给黄氏查阅,由郑妈黄氏最后负责核对审定日常经营贸易账目。郑芝龙不在时,则由郑妈黄氏出面与荷兰人贸易。
郑芝龙府邸设在安海,也是商务接待、谈判之处,故荷兰人须到安海收购货物。据《热兰遮城日记》记载,至少从明崇祯三年(1630)至崇祯五年﹙1632﹚十二月间,郑妈黄氏一直负责同荷兰东印度公司台湾大员长官普特曼斯及上席商务员特劳牛斯就海上贸易进行多次谈判。明崇祯四年﹙1631﹚二月二十二日,普特曼斯的信中写着:“在那期间,交易几乎停摆,无法进行。因此,我们决定派上级商务员特劳牛斯带些资金去安海交易黄金和瓷器等物。因为得到住在那里的郑芝龙的母亲郑妈(Theyma)的许可,和她对我方人员的大力协助,得一小数量、慢慢持续交易,买到一些黄金、糖、生丝和布类。”
在海上贸易中掌握主动权
在郑氏集团的海外贸易线上,当属安平港与日本长崎的线路最为热络,根据荷兰东印度公司《巴达维亚城日志》与《平户荷兰馆日志》记录:崇祯四年(1631)郑芝龙两艘商船从日本长崎载货物返航泉州安海。崇祯十二年(1639)驶往长崎的郑芝龙商船多达数十艘。崇祯十三年(1640)两艘郑芝龙商船满载纱绫绸缎等货物,运往日本。明崇祯十四年(1641)夏,郑芝龙的22艘商船运生丝、纺织品、瓷器等货物由安平港直抵日本长崎,占当年开往日本的中国商船总数的22.68%。
作为在安海主持郑氏家族海上贸易的郑妈黄氏自然负起重责,运筹帷幄。除了出面接待来访的西班牙人、荷兰人,郑妈黄氏还同他们维持着经常性的商贸联系,并在海上贸易谈判中,把握着交易的主动权。
明崇祯四年﹙1631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席商务员特劳牛斯搭戎克船淡水号从安海回来,带去的六千里尔,大部分已经交易生丝、黄金和糖。在安海本来可以买到很多生丝和黄金,但是他们把价格坚持在生丝每担一百三十五两银,黄金每十两八十三到八十四两银。是否中国人知道只有三、四个商人可以跟我们交易,其他人不敢来交易,所以随意喊价,或是葡萄牙人知道我们在这里,故意抬高价格,用以拖延我们,让我们浪费时间,我们还是不知道确实的情形。”从上述记载来看,郑妈黄氏与荷兰人交易货物数量都是大宗,都取得很好的价格。
涂志伟坦言,郑芝龙虽被挟住在北京多年,但郑氏家族建立的庞大商业王国仍然保持运转,这与郑妈黄氏殚精竭虑分不开。不管是明末同荷兰人的贸易谈判,还是清廷厉行海禁时期,郑妈黄氏都想方设法,派商船出海,保证郑芝龙家族的经济资产及收益发展。
据清兵部先后二则《为李楚、杨奎违禁出海事》奏文所载,清顺治十一年(1653年)十二月,郑妈黄氏派遣同安侯府爵下官商、晋江海商李楚、杨奎各1艘大海船,两船水手商人共计135名,从泉州出港,泛海到泰国贸易。
还有专属个人的商船
郑芝龙集团海商贸易家族化、集团化经营十分完善,经营范围无所不包,合法和走私贸易同时进行。如清顺治十一年(1653年)十二月,泉州晋江海商李楚、杨奎,“奉太夫人差往暹罗通商贸易兑换等货,以佐进京需用”,“黄氏与我们各一万两银子,各一只船”。
从安海输出到泰国的货物有夏布、瓷器、鼎铫、蜜料等项。其中,瓷器当为大宗。从暹罗通商贸易,换回的货物数量很大,品种多样,包括胡椒、棉花、象牙、马蹄银、槟榔、虾米、油麻等。
郑妈黄氏代表的是郑芝龙集团的利益,其交际面广、影响力大,涉及政界、军界、商界、民间社会。她从事的海上经营具有官商性质,又进行家族贸易及私人贸易,亦官亦商亦民。
涂志伟坦言,郑妈黄氏甚至也有属于个人的商船。据《热兰遮城日记》记载,明崇祯五年﹙1632年﹚十一月二十日:“今天从郑妈的戎克船(即中国帆船,下同)买到约二十担生丝和四百担沙糖……乃于夜间秘密地前来此地。”12月6日,“有25艘戎克船从中国沿海抵达,公司的那两艘戎克船也从中国沿海载着水泥抵达,其中有一艘是一官的母亲郑妈的戎克船,载来三百担糖和三担生丝。”
从中可见,郑妈黄氏也曾派出商船到台湾大员与荷兰人进行私人海上交易。“郑氏在安海有船不下数百只。”清顺治七年即南明永历四年(1650年)十月,“藩督后冲镇周瑞等往围头接太夫人。澄济伯洋船二只,助洋银十余万〔于〕太夫人,并送太监杨进、胡安国等至。”藩指郑成功,可见郑妈黄氏手下拥有的海船不少,财力雄厚。